高縣/爭取縣市合併 民間團體發起行動宣言
2008/12/09 21:52記者侯志勇/高縣報導
為爭取高雄縣市2010年能與台中縣市同步合併,由民間團體發起的「建構大南方-高雄都行動宣言」公聽會9日不但請來各民間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發聲,更邀請高雄縣長楊秋興及高雄市長陳菊一同簽署行動宣言,表達大高雄各界共同爭取合併的信念。
公聽會有多位民間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與會,包括:南方公民守護聯盟發起人盧友義建築師、高雄市醫師公會理事長張清雲、綠色協會理事長陳坤崙、高雄鳥會理事長林世忠、橋仔頭文史協會理事長蔣耀賢、台灣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理事長丁澈士、高雄市建築師公會副理事長王立人、高雄市文化導覽協會理事長黃暉芳、醫師詩人曾貴海等。高雄市長陳菊、高雄縣長楊秋興、屏東縣副縣長鍾佳濱、高雄市議會副議長黃石龍、高雄縣議長許福森、高雄市議員林瑩蓉、高雄縣議員王慧玲、蕭育穎、陳慧文、王榮仁等亦應邀出席。楊縣長與陳市長更現場簽署行動宣言。
此行動宣言是由結合各民間社團的南方公民守護聯盟提出,主張「實質共構行動先行,制度合併形式隨行」,並包涵五大共構先期行動方案:一、共同社會福祉標準與行動;二、共同公共基礎建設、交通與都市發展標準;三、共同經濟區發展行動;四、共同文化發展與行銷;五、共同預算編標準與協商。
盧友義表示,高雄縣市合併只是恢復早期的舊制而已,特別是2010年台中縣市就要合併,屆時台灣政經重心勢必偏移中北部,讓南部更為邊緣化,推動高雄縣市合併刻不容緩。
楊秋興表示,高雄縣市合併一案,地方已討論約20年。高雄縣市完全是一個生活圈,過去限於縣市界線,無法共同解決部分問題,才會發生高縣仁武焚化廠與高雄市的中區焚化爐直線距離只有三公里的情形。合併後高雄縣恰可彌補高雄市缺乏資源、產業與腹地之不足,對於提升大高雄競爭力,極有助益
陳菊則說,上午她與楊縣長已聯合聲明,應於2010年與台中縣市合併同步。目前高雄縣市分別由副市長李永得、副縣長葉南銘及相關局處,研議縣市合併事宜,以整合資源,提升競爭力。市府對合併案樂觀其成,但五大共構先期行動方案之第五點「共同預算編標準與協商」,仍必須透過修法落實。
許福森表示,高雄縣議會90年即已決議建請修法,推動高雄縣市合併。縣市合併可使事權統一、都會區規劃統合更容易,解決資源分配不均、城鄉差距等問題,建議合併後行政中心應設於縣市地理位置中心的燕巢或已有新市鎮計畫的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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